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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侵权书难逃其咎

1999-06-1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作为第3被告被金庸与明河版权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只因原告在其店内买到了由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与云南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的“侵权制品”——《新派武侠精品评点丛书·天龙八部》。由此,法律界人士提醒书店经营者,要想不惹麻烦,就要经营过得硬的合法出版物。

中国科技图书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文汇报记者采访时无奈地指出:被金庸告为“侵权图书”的《天龙八部》是有正式出版编号的“正宗”出版物,书店进货也是通过国有发行主渠道,不存在违规行为,现在金庸要告的是两家出版社,书店只是被牵扯进来了。上海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的王建华处长指出,如果《天龙八部》的确是侵权书,那么出售者中国科技图书公司在法律上确实有连带责任。

与此同时北京的华艺出版社由于《看上去很美》一书不堪盗版困扰,决定“抓不到做盗版的,就抓卖盗版的”,与公安部门联手从整顿发行环节入手,打击盗版。该社领导表示,面对当前猖獗的图书盗版现象,他们将改变与不法书商、印刷厂“捉迷藏”的做法,而对图书批发商和经销商开刀,一旦查出确实证据定要诉诸法律,以达到截流溯源、清理市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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